暴力非法拆遷,導致他人受傷是否屬于正當防衛?
拆遷補償協議的順利簽訂一般是基于公平合理的補償,但在實踐過程中,許多被征用人會拒絕與被征用人簽訂補償協議,認為補償非常不合理。合理地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征用人想盡快獲得土地完成征用,他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當事人作出賠償決定,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請經法院許可后,土地可以順利獲得。
然而,一些收藏家不這樣做,但為了省麻煩,為了節省時間直接招募社會閑置人員,或組織村委會、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員,以暴力的方式強制拆除被征用的房屋,面對這種情況,一些被征用的人可能更沖動,不管自己的安全,站出來阻止強制拆除的發生。對于被征用人的這種行為,雖然我們在情感上完全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它的行為是否合法?如果被征用人上前阻止強制拆遷,造成他人嚴重傷害,其行為是否屬于合法辯護?讓我們來分析一下
什么是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個人、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權,制止非法侵權,對非法侵權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辯護,不承擔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正當防衛必須針對非法侵權
二、違法侵權正在進行中
三、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四、有防衛意識
五、存在違法侵權現實
正當辯護不承擔刑事責任。其主要意義在于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權,鼓勵公民與正在進行的非法侵權作斗爭,阻止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輕舉妄動?梢哉f,正當辯護不僅是免除正當辯護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也是公民與正在進行的非法侵權作斗爭的法律武器。
那么,強拆能否正當防衛呢?
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正當辯護的前提是存在非法侵權行為。非法侵權包括侵犯生命和健康權利的行為,以及侵犯人身自由、公共和私人財產等權利的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違法行為。非法侵權不應當限制為暴力侵權或者犯罪行為。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等非法侵權行為,可以進行辯護。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強拆是可以防衛的。
然而,律師需要提醒您,這里的強制拆遷并不是指所有的強制拆遷,而是指非法強制拆遷。一般有兩種強制拆遷,一種是合法強制拆遷,另一種是非法強制拆遷(在實踐中,我們常見的強制拆遷行為基本上是非法強制拆遷)。例如,有關部門未保護被征用人的合法權益,未取得法院強制執行裁定的,一般為非法強制拆遷。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取得法院許可,或者有關部門依法對違法建筑物進行強制拆遷的,強制拆遷行為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強制拆遷,那么我們就不能它。
防止暴力強拆房屋是正當的防衛嗎?
首先,我們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分析。讓我們來談談一個案例
耿先生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因未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協議而被強行拆除。然而,在強制拆遷過程中,強制拆遷人員毆打耿先生,迫使他離開房屋進行拆遷。耿先生用分苗刀揮舞并刺傷了強制拆遷人員王和其他人。后來,卓和其他人把耿先生壓在地上,把他從院子里架了出來。耿的家人也用膠帶綁住了手腳,閉上嘴,把車拉到村外,扔在路邊。
2018年11月,公安局以耿先生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調查,并于2019年逮捕。在提交逮捕申請時,耿先生的行為雖然具有防御性質,但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屬于過度防御。但檢察院認為,卓等人的行為屬于正在進行的非法侵權行為,耿先生的行為具有防御意圖,其防御行為不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其行為屬于合法防御,決定依法不批準逮捕。同日,公安機關決定撤銷耿先生的案件。
一般來說,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當結合非法侵權的性質、手段、強度、危害程度和防衛時間、手段、強度、損害后果等情況,考慮雙方的力量比較,根據防衛情況,結合公眾的一般認知進行判斷。在判斷非法侵權的危害程度時,不僅要考慮已經造成的損害,還要考慮進一步損害的緊迫危險和現實可能性。防衛人不得要求采取與非法侵權基本相同的反擊方式和強度。綜合考慮,防衛行為與非法侵權之間存在巨大差異和明顯過度的,應當認定防衛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準確識別重大損害。重大損害是指對非法侵權人造成重大傷害和死亡。造成輕傷及以下損害的,不屬于重大損害。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但未造成重大損害的,不得認定為過度防衛。
但在本案中,防止暴力非法強拆房屋,實施防衛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然而,**,律師還需要提醒您,在非法侵權中,雖然可以實施防御,但我們仍然需要保持冷靜,冷靜面對突然的拆遷,首先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盡量避免與他們發生身體沖突,可以及時報警,要求警察調查,非法拆遷現場照片、視頻、保存證據等,不要采取極端行為,傷害他人,收益大于損失。